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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注重健全体系提高能力营造氛围 打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特色
浏览量:772  发布时间:2021-06-08

近年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体系,深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执法队伍法治能力,营造公平高效法治环境,用党建工作引领带动法治建设,打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特色法治文化,大力塑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形象新面貌,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重大决策法制审查全覆盖。坚持将厅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厅长办公会议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厅内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决定、重要经济合同签署、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事项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涉及市场准入的文件和合同,必须经过法制机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设立4名公职律师和15名法律顾问,有效保障依法行政效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每年对厅本级权力事项进行自查清理和动态调整。厅本级权力事项逐步精简至40项。出台《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和对象名单,创新政府监管模式。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清理规范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对厅本级办理的98项政务服务事项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取消296项、保留181项,并持续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服务流程。

行业领域法律规范体系逐步健全

立法成果丰硕。配合省人大陆续修订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配合省政府制(修)订了《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正在推进。积极做好各项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每年对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法治工作制度完善。陆续出台一系列关于科学民主决策、立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共计23项法治工作制度,如《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为厅法治建设的各方面提供了标准和遵循,各项工作运转井然有序。

行政执法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完成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在省级层面明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增设城市管理监督处,全省16个设区市均设置独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并纳入政府序列。各市城管部门推行“1+5”综合执法模式,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公开,严格卷宗管理,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修订执法文书规范文本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试行)》,编制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指南、执法规范用语指南、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办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等制度文件,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构建衔接顺畅、高效便捷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继续教育,编印《建设专业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年均培训一线执法人员3000余人。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对成绩进行公示、公告,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不断创新落实普法责任制

参加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发放法治文创产品,让群众把法治理念带回家。

组织开展《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置趣味小游戏,让群众在游戏的过程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

进校园宣传垃圾分类,面向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编制《垃圾分类知识教育读本》,针对不同年龄段读者的特点,用不同的方式介绍了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可读性强,操作性强,受到了学校、家长、学生的一致好评。

进工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建筑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进社区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进农村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创建和谐安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