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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
浏览量:1841  发布时间:2021-06-0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城管执法局)、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有关主管部门: 为了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住房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 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建办科电〔2020〕34 号, 以下简称《通知》),现转给你们,并就我省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 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推进 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镇风貌特色的重要载体。各地 要深入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将优先做好历史文 化保护传承作为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的重要使命和任务。各市住房 城乡建设部门要将《通知》要求及时向本级政府进行汇报,并会同 本级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在本市范围及时推进《通知》 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所辖县(市)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认真落实,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主管部门要及时查缺补漏,进 一步深化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各地在推 进城市更新改造中,要预先做好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论证等 工作,确保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除历史遗存、不砍老树。住房 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在推进灾后重建以及 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垃圾 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要严格落实好历史文化保护要求。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 各自管理职责,分类做好已开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自查,确保具 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对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请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 前将《通知》落实情况及自查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进一步做 好跟踪指导与督办工作。 联系人:连德宏 联系电话:0551-62871321 邮箱:ahzjtbh@126.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