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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徽派古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861  发布时间:2021-06-07

黄政办秘〔2021〕16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促进徽派古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传承弘扬徽文化,打响徽派古建品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徽派古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的要求,传承和弘扬徽州优秀传统文化,立足徽派古建筑的历史文化地位和品牌影响力,坚持“传承文化经典、推动创新融合”,构建徽派古建产业链,提高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把徽派古建产业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

着力打造古建营造、古建修缮、古建构件配件、文创装饰产品四个产业板块,通过2-3年时间,组建1-2个产业集团、培

育2-3家跨界融合企业、建设3-5个产业基地、建成1处徽派古建特色产品交易市场;编制一批徽派古建特色工法、图集、规范和标准;依托专业技能学校、大专院校和职业技能社会化培训,年培育古建工匠500人以上;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5年,初步形成徽派古建产业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徽派古建产业基地。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古建保护传承。深化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国试点工作,探索徽派古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徽派古建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打造徽派古建筑保护利用黄山样板。引导市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文保修缮、特色小镇建设、传统古村落修复、仿古建筑建造、文旅地产等各类项目,采用具有徽派建筑元素的构件材料。利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形成一环三片五区县的集中连片保护,呈现徽派民居特色。多渠道开展徽派古建营造技艺传承,建立古建技艺大师新型师徒关系,延续口传、心授、手教的师徒传承方式。聘请古建工匠大师参与古建工种技术工人培训授课。通过举办各类古建技能大赛、开展“徽派建筑大师”、“优秀工匠”等评选活动,选拔古建类人才,授予社会荣誉和经济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建立专业从事古建设计、施工、修缮以及古建构件生产企业“潜力库”。培育一批古建筑设计和施工、“徽州三雕”及文创装饰产品生产龙头企业。支持整合相关企业,组建集古建文化创意与营销、规划设计、建筑施工、人才培养、构配件生产及交易于一体的企业集团。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将徽派古建项目纳入市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等各类奖项的评选。(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助推企业拓展市场。清理各种限制市场充分竞争的招标条件,禁止招标人设置排他性条款限制市内古建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倡导各类古建项目在设计、施工招标时根据项目类型综合考量企业古建优质工程、徽派建筑大师、优秀工匠、徽派技艺工法等加分因素。鼓励古建筑企业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合作伙伴,以项目合作为载体,共同拓展工程承包业务。以省徽派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徽派研究所及行业协会为桥梁,开展古建筑专业企业推介,加大外出古建筑企业跟踪服务力度,主动与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编制技艺工法图集。结合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等渠道,推进徽州传统建筑技艺的挖掘与提升研究工作,组织古建施工、设计企业和古建技艺工匠合作编制徽派传统建筑工法、图集。依据现行的古建筑工程类行业标准规范和《徽州传统建筑技术导则》,结合徽派元素特点,编制徽州三雕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大研发力度、优化工艺设计、丰富产品品类,利用科技手段将传统工艺与现代创意、设计融合,开发专利和专有技术。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科技进步奖。引导门窗企业与木结构产业化基地深度融合,加大对仿古中空门窗、铝仿木门窗、实木门窗、仿古铝型材等研发生产,制定相关的工艺工法、企业标准,使古建风貌仿古门窗满足现行节能要求。鼓励文创装饰产品生产企业创新题材和产品形式,开发具有市场化前景的文创装饰产品。支持设计、施工企业研究制定与现代建筑相融合的徽派古建节能、消防规范和地方标准。加大徽派古建特色元素,特别是徽州三雕在现代建筑风格中的应用研究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招商引进外地强企。优化市场环境,鼓励外地从事古建设计、施工和构件生产的优质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子公司,对外地优质企业原注册地颁发的资质证书、相关荣誉和从业人员证书等予以认可。引导外地大型建筑企业与本地古建企业组建联合体或采用专业承包方式共同参与高端项目建设。支持古建企业与品牌文旅集团、文博院、文交所等机构合作,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资产托管、园区落地等合作途径,深度挖掘地方古建资源,推动古建筑、古村落实现活态化保护利用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市建筑设计院的徽派研究所为载体,加强与安徽建筑大学等高等学府的战略协作,充实和完善徽派建筑文化传承保护建筑数据库。(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打造人才培育平台。支持建设“非遗技艺学院”,打造徽州三雕和徽州古建筑的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多形式开展古建相关专业教学,编制完善徽派古建专业教材。开展校企合作,采取建设就业实训基地、委托培训等多渠道的古建技术人才培养形式。发展徽派建筑人才创新创业综合平台,规划建设集徽派建筑人才培养、徽派建筑科技创新、徽派建筑文化产学研为一体的就业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歙县人民政府)

(八)打造产品集群平台。以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徽文化产业园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区县连片发展,打造“规划设计、建筑施工、技术研发、材料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徽派古建产业园区。培育壮大徽州三雕、大木、青砖青石青瓦、现代工艺仿古材料、文创装饰产品等材料专业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园区内黄山公输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申报安徽省首批唯一木结构装配式生产基地优势,力争打造成为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木构件生产基地。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化集群。(责任单位: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九)建设特色交易市场。培育徽州三雕、青砖青石青瓦、现代工艺仿古材料、文创装饰产品等集产学研一体的交易市场,并搭建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徽派建筑网”,建成集策划、展示、研究、设计、施工、建材等供需信息的综合性古建信息及交易平台。(责任单位: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徽派古建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徽派古建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二)提升审批效率。对长期从事古建施工且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企业,在申请古建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时推行资质审批信用承诺制和容缺办理制。

(三)加强用地保障。在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等指标上予以适度倾斜。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调剂林地指标、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用地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经批准最长不超过2年缴清。

(四)落实财税政策。设立徽派古建产业发展配套资金,用于古建评优评先奖励,工法、图集、标准、规范研究,人才培养,徽派古建产业基地建设等。引导金融机构对成长型、效益型、信用良好的古建筑企业给予扶持,提高综合授信额度和服务水平,简化审贷程序,适当给予利率优惠。支持黄山市内的商业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和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对古建企业开展工程担保和保险业务,开发适合古建企业特点的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及抵押贷款产品。

(五)发挥协会作用。坚持加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支持建立古建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协会在提供政策咨询、开展行业研究、加强行业自律、服务企业、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2021年4月7日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驻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