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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方案
浏览量:1565  发布时间:2021-08-18

黄山市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

示范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建设,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徽州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三个结合”,推动实现以产权为纽带、以利用促保护的资源转化,生态、旅游、文化、体育等多业融合的产业转化,现代化人居环境与产业空间同步提升的生活转化,集中连片、典型示范、统筹推进的模式转化等“四个转化”,加快走出一条具有黄山特色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新路,全面助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阶段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现代化新黄山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完成5个区县内1000处不可移动文物、1000幢历史建筑的挂牌保护,分区分类完成137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带动231个行政村发展,力争撬动100亿社会资本投入,在长三角一体化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黄山智慧”,着力打响“田园徽州”“村落徽州”“水墨徽州”三大传统村落品牌,努力打造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全国样板”。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保护、以用促保。在能保即保、应保尽保的前提下,严禁大拆大建和破坏性开发建设,合理挖掘利用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互动发展。

(二)生态优先、系统提升。强化系统思维、整体观念,坚持村落结构肌理与山水格局保护并重,进一步凸显山水资源和生态优势,使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成为我市传统村落最鲜明的标识符。

(三)产业振兴、活态传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徽州民宿、康养度假、非遗文创等特色产业,实现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使传统村落成为乡村振兴的“聚宝盆”、农民增收的“摇钱树”。

(四)公众参与、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让村民共享保护发展成果。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过程,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强化保护意识、规范利用行为。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聚焦“一环三片”,全面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一环”即美丽公路、旅游驿站、景观节点、产业集群的连接环;“三片”即新安江百里大画廊及源头片区、古徽州文化旅游区片区、世界文化遗产拓展保护片区,涉及137个村落,总面积350平方公里。

(二)实施内容。根据《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非遗活化传承、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乡村新空间打造、数字化科技保障、基层治理新模式等工作清单。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示范目标和保护利用清单,制定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具体行动计划。

1.一环:结合世界遗产、醉美218、名山秀水、皖浙1号等四条旅游风景道建设,实施沿线林相绿化彩化、道班景观美化,提升沿线村落外联内畅水平,推动沿线产业集群发展,着力打造“生态美景环”和“村庄富裕环”。

2.新安江百里大画廊及源头片区:践行新理念,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用好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等重大平台,做好绿水青山的两个转化。

一是做好绿水转化,突出生态优势、巩固新安江补偿机制成果。依托新安江优美的山水环境、两岸众多的传统村落,引入市级、区县的国有企业,高起点大手笔打造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景区,形成新安江旅游的“黄金水线”。

二是做好青山转化,保护古树名木,点亮彩色廊道。从严保护水口林、水口树,讲好水口故事。对新安江两岸的林相进行调整,保绿增彩。结合卖花渔村盆景、三潭枇杷、三口柑橘等特色经果林,塑造地域品牌,扶持地方龙头企业,衍生农场品产业链,“互联网+”拓宽营销推广渠道,形成特色产业。

三是做好融合发展,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产业互补,通过重要节点整治提升、非遗活化传承、特色产业打造、文创产品研发等项目内容,打造长三角后花园。利用区县政府融资平台,对村落内大量闲置的传统建筑、荒山、荒地进行保护性收储,将收储资源进行转化股权,与专业机构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产生良性收益,完成传统村落可持续性保护利用。

重点打造以漳潭村、九砂村等为代表的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沿线村落,以渔梁村、鲍家庄、卖花渔村为代表的新安江三江口片区村落,以昌溪村、石潭村为代表的徽州民宿集群村落;以石屋坑村、樟源里村、茗洲村为代表的新安江源头生态保护片区村落以及月潭湖旅游村落。

3.古徽州文化旅游片区:创造新业态,突破文化旅游的窘境,打造细分市场的独角兽,推动旅游、生态、文化、体育、康养等多业态融合。

一是徽文化创新业态。以“文化自信”为引领,做好徽文化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活态传承利用大量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引进创新人才、金融人才,突出村落特色,创新旅游业态,促进文旅结合。

二是多位一体融合业态。跨界融合黄山经济开发区非遗小镇、蓝田·桃源田园综合体、郑村四月乡村现代农业产业园、潜口老街康养乡居、许村奥园文旅等平台,打造“旅游+文化+生态+康养+体育”五位一体的旅游区。

三是细分市场转化业态。重点对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大都市居民“乡土情结”的心理需求和乡居生活方式回归客源,推动徽派古建筑成为乡村度假新载体,推广“村落徽州”慢生活。

重点打造以呈坎村、唐模村等为代表的古徽州文化旅游提升区村落;以潜口村、西溪南村、许村等为代表的休闲养生体验区村落;以桃源村、灵山村等为代表的特色农业展示区村落;以碣石村、巴塘村等为代表的爱国主义精神传承区村落;以及融非遗研学基地、文创淘宝城、非遗论坛永久会址于一体的非遗小镇。

4.世界文化遗产拓展保护片区:探索新模式,对“古建+”原汁原味的保护,对“民俗+”有声有色的挖掘、复活、传承,做好传统村落的资源保护,实现传统村落未来拓展的“升级版”和“转化版”,使得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有序保护、永续利用。

一是分类持续保护。对村落的古水口园林、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古书院、古寺庙、古戏台、古楼阁、古城墙、古码头、古水系、古塔、古桥、古坝、古亭、古道、古井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更为细化、有效的保护,同时结合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实现传统建造工艺、节能技术、传统构件的可持续利用,为古建筑保护工程提供科技支撑,不断提升我市古建筑保护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是列出保护利用正负面清单。对村落内保护、修复、改造、新建等项目的实施内容列出正负面清单,发扬传统智慧改造传统村落基础设施,用区域协调共享的理念提升传统村落公共服务水平,用乡土办法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

三是做好旅游产品升级和品牌塑造推广。打造世界遗产地拓展项目,借势西递、宏村的品牌效应,实现村落从单一的“好看”到“好吃、好喝、好玩、好住、好购”的多元发展。强化地方农产品、手工艺产品、徽州民宿的品牌塑造、营销和运营,开发地域特色伴手礼,挖掘村落历史环境遗存的故事感、情绪感,植入非遗的动态表演、活态体验,与古村落静态观赏相结合,增强游客参与感。

重点储备以南门村、郭门村等为代表的高品质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村落,以南屏村、关麓村等为代表的精品研学旅游路线村落,以宏村等为代表的国际艺术风情小镇村落,以西递村等为代表的国际徽文化深度体验区村落,以及以文堂村为核心代表的艺术文化村落。

(三)品牌塑造。注册“田园徽州”“村落徽州”“水墨徽州”品牌,打造“徽州研学”“徽州古建”“徽建工艺”“徽遗传承”“徽发基金”等产品,推出10条传统村落精品旅游线路,做大做强做优徽派古建筑产业,进一步打响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品牌。充分利用市级、区县的国有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和自愿的原则相结合,设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基金,摆脱当下保护和收储资金不足的窘境,尽最大力量和各级合力收储村落资源,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四)建设要求。按照市级统筹、部门合力,抓住重点、突出产业,区县主体、企业运营的要求,抓好示范市建设工作。一是高起点编制规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配合,统筹乡村振兴谋划布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突显特色塑造、产业发展、古村落旅游提质增效,做好特色保护型村庄发展用地空间预留保障,编制《黄山市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总体规划》。二是科学合理建立项目库。建立充实项目库,各区县编制的项目要及时提交市级审核,对未经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不予入库,对未入库项目不予资金奖补。三是坚持重点村庄、重点项目、重点打造。充分发挥行政力和市场力各自优势和结合优势,充分运用市级和区县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有识之士的公司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按照分区分类“优先打造核心示范类村落、辐射带动风貌控制类村落,区域共享环境协调类村落”的要求,确保“打造一片、成功一片、示范一片”。四是创新创建多种保护利用新模式。“国企平台主导+市场招商”模式;“1+X+Y”模式即“一个核心企业统揽+多个独立项目区补充+众多社会名流参与”;“4位一体”模式即“政府、企业、群众、村集体”多方共赢最大化发挥效益;“三个1”模式即“一幢老房子就是一个项目,就是一个总部经济组织”。五是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村企合作”“村银合作”“村组自营”“项目开发”等四种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既不突破集体所有制形式,又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既充分保障农户财产权,又激活了投资者的经营权,使得众多闲置农房变身“黄金屋”。

五、实施步骤

从2020年至2023年,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0年7月—2021年3月)。启动“一环三片”工程建设,完成《黄山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保护利用项目设计工作。

第二阶段(2021年4月—2022年12月)。全面推进“一环三片”工程项目实施,集中推进示范村落系统综合保护利用。

第三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完成“一环三片”工程验收、考核,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黄山市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并予以经费保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项目联络人。相关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法治保障,制定出台《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责、权、利一致的保护机制。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优先保障示范项目建设用地,对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在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加快组建古建集团,打造古建设计、施工及古建构件生产、古建交易等产业集群。鼓励干部和乡村能人积极返乡,带头参与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鼓励年轻人回村创业,发展新业态。组建专家委员会指导项目实施,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全程服务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强传统建筑工匠和村镇干部专业培训,配齐驻村驻镇规划员。设立传统村落检测站点,建立保护利用综合评估标准体系、监管机制与监管信息化平台。

(三)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用好中央补助的1.5亿元资金,积极争取省财政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补助资金,统筹各类资金,突出对重点区域、特色产业支持,坚决不撒“胡椒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吸纳社会资金、风险投资基金、使用人出资等多种资本参与保护利用。探索“互联网+”模式,设立众筹项目,募集资金。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开展股份制试点,在不改变古建筑主体结构和风貌的前提下,鼓励村民以租赁或入股形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依法从事旅游经营,获取收益。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配合,定期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

(四)强化宣传督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市创建工作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定期验收考核,推动工作落到实处。